用别人名字买房公证处公证
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咨询
2025-06-14
用别人的名字买房并进行公证的行为,虽然公证本身不违法,但根据《物权法》第九条的规定,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需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。因此,仅通过公证并不能使您获得房屋的所有权。这样的行为可能导致产权不清,引发法律纠纷。在发生争议时,法院可能依据实际出资、代持协议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,但仍存在确权困难及经济损失的风险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为规避借名买房的风险,可以采取以下途径:一是明确签订房屋代持协议,详细约定双方权利义务;二是在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;三是保留出资证明,如转账记录、收据等;四是考虑在条件允许时,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。这些措施有助于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借名买房存在产权归属不明、代持人违约、政策变动导致过户困难等主要风险。为防范这些风险,应签订详细的代持协议,明确产权归属及违约责任;保留出资证明,确保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;同时,密切关注政策动态,适时调整策略,争取在条件允许时完成过户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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